云南何莲春姐妹陷冤狱 父亲申冤被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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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云南法轮功学员何莲春、何莉春姐妹俩先后被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判刑4年、7年,现在都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严管、酷刑等折磨。父亲为刚出狱不久又遭冤狱的大女儿何莲春向司法机关申诉,被频繁骚扰、抄家,并被威胁不准再寄申诉信。

被绑架前的何莲春

这是姐姐何莲春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合计21年)。

何莲春,彝族,一九七零年出生在石屏县宝秀镇,后嫁到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何莲春是家中长女,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十五岁例假初来时,就开始痛经,长期便秘,有时解大便要一个多小时,肛裂造成流血,还有心慌、心跳、气喘,坐骨神经疼痛等多种病症,每逢冬春季节,痛得不能走路。为了给她治病,母亲带她到地区的大医院、部队医院、省城医院都跑了一遍,西医、中医、草药等,各种方法都尝试过,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由于家中弟妹还小,作为长女的何莲春只好放弃学业,到外地边打工边治病。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岁的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妹妹何莉春,四十六岁,彝族,云南省建筑十四局工程师。

一、父亲为女儿申诉被频繁骚扰、抄家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何莲春结束10年冤狱回家,由于10年前云南省蒙自市610不法分子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致使何莲春无家可归,只好回到石屏县宝秀镇父亲家中。何莲春没有听从蒙自市610的所谓“安排”,于八月底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休息日,何莲春去探望被绑架,刚刚从看守所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在返回住地的路上,被为七十年国殇阅兵维稳而追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被建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二月被建水县法院不顾辩护律师所诉“本案不存在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提起公诉都是违法的”的辩护意见,最终以何莲春两次被非法判刑,以检察院指控的何莲春从王汇真家中出来后,在昆明市西华小区被蒙自市警察抓获,查获手机一部,里面存有法轮功资料为所谓犯罪证据,以“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罪”等莫须有的罪名再次判刑4年,勒索罚款2千元。

何莲春父亲认为自己的女儿没有违法犯罪却被无辜判刑,有违法律与情理,于是向上级检察院和法院以及政法委,以申诉信方式进行申诉,但是申诉信寄出不久,当地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等不法人员,就到何莲春父亲家进行骚扰,威胁不准再向上申诉,说:“不要控告了,人已经送到监狱了。”要他将申诉材料交给他们云云,端午节当地派出所警察又到何莲春父亲家中骚扰,又再次翻东西。

二零一九年八月何莲春到昆明打工期间,石屏县政法委书记张建民、石屏县宝秀镇书记何凯和一个女镇长、石屏县宝秀镇综合办张祥武、石屏县宝秀镇派出所所长白志伟和红河州司法局二人曾经6次到何莲春父亲家里盘问何莲春去处。二零一九年九月“七十周年阅兵”维稳,以上不法人员又到父亲家中追问何莲春下落,同时进行了非法抄家,抄走了父亲为女儿准备的“控告材料”。同时威胁何莲春父亲说:国家将法轮功定性“×教”,要他叫女儿写个“保证书”不要再炼法轮功了。

何莲春父亲告诉他们:我不知道国家有什么将法轮功定性为“×教”的法律,我只知道我女儿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中学没有毕业就停学,到处求医问药。为了给她治病,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准备盖房子的木料都卖了,最后几乎倾家荡产,连买化肥的钱都没有了,但是何莲春的病依然没有好转。还是何莲春炼了法轮功后,疾病全部好了,而且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孩,她炼法轮功后人也变了,会体贴丈夫,孝敬父母,爱护弟妹,作为父母,谁不为自己孩子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而高兴。作为父母看到女儿炼法轮功后好好的,我们尊重她的选择,而且,宪法也允许有信仰的自由啊!

二、姐姐何莲春三次被冤判总计21年 曾遭非人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何莲春只因坚持信仰,多年来三次被判刑,刑期达21年,在关押期间又遭受到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因为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610、国保警察构陷,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当时女儿才1岁。

二零零九年,何莲春又被蒙自县610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由于何莲春不放弃大法修炼,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10年。由于610的干预,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又将她的丈夫介绍给一个公务员,致使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破裂。

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九月,何莲春被关押在蒙自县看守所期间,由于不认罪,不配合警察,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看守所警察掌嘴巴、打耳光、拽着头发往墙上撞、被加戴10公斤重镣达一个月,二零零九年五月底何莲春开始绝食反迫害,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去看她时,见她整个人已经完全变了样。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何莲春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六监区期间,遭“禁闭”、“严管”达五年多,期间被罚坐“小凳子”(她坐的小凳子与众不同,只有长约20多公分,宽约8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给一瓶水。长时间(近一年)因为她不报告:“犯人上卫生间。”所以就不准她上卫生间,她曾经在冬天里多次尿憋得忍不住而尿在裤子里,为上卫生间经常遭到包夹脚踢手打,常常被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何莲春由于不配合警察无理要求,被罚穿“紧束衣”;两次被开“批斗会”。

从二零一五年二月起,何莲春开始长期绝食反迫害,遭到上百次野蛮灌食、灌药,饭食里投放不明药物,当着三百多服刑人员的面野蛮灌食。十年中何莲春只买过二十多次的咸菜食品,有很长时间连卫生纸都不让买,导致一片卫生巾一用几个月,这件事还被监狱长等人当笑话拿在大会小会上奚落、侮辱。还被剥夺了通信、会见家人的权利。由于长期插胃管灌食,导致何莲春口腔、鼻腔粘膜溃烂、长期胃痛、吐血,全口牙齿松动,一颗门牙和一颗大牙脱落,胃肠功能紊乱,不能吃刺激食物,被折磨的导致两次病危住院抢救,使何莲春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伤害。以下是何莲春遭到的部份酷刑迫害形式。

酷刑示意图:野蛮灌食

何莲春二零一九年二月出狱后,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休息日,何莲春去探望刚刚被绑架因病看守所拒收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在返回住地的路上,被为“七十周年国殇阅兵”维稳而追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

三、妹妹何莉春用真相币被判刑7年 现今仍遭监狱 “严管”

何莉春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领女儿到超市买东西时,被人举报所用的钱上有字,被曲靖市麒麟区协警绑架到廖廊派出所。随后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7年后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监区)。

根据刑满回来的法轮功学员讲述:何莲春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开始(二零一九年七月女二监为加强对法轮功的迫害,违背《宪法》和《监狱法》,在九监区针对法轮功学员成立了专门的严管监舍,对严管进行分级,分一级严管、二级严管和考察级,其邪恶程度远超之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由于何莉春女士不配合监狱的所谓转化,被进行一级严管至今。

严管期间的何莉春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垫一床薄薄的棉垫,和盖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刮风下雨也不准关窗子,任由冷风吹。也不给加棉被,而且还不准穿棉衣、棉裤,只准穿一套单衣。每天5点40起床,抬水到监室洗漱后,就要一直坐小凳子到晚上12点,一天限四次上厕所,错过时间就不给上。每天只给喝三杯水,吃饭吃菜也被克扣,被包夹犯人利用多打少打(饭菜)来折磨。一个星期洗头、洗澡一次,时间一共只给五分钟,半个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长时间都不给洗。何莉春还被强迫去打扫卫生间、洗漱间、电视房等公共区域,如果不打扫就不让她洗自己的饭碗,不让她上厕所。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由于何莉春不按狱警要求写侮辱性的购买物品申请,一直不让买纸、卫生巾等日用品,长期都没有生活用品,每月例假时就只好脏着。因为经常被克扣饭菜,又不得购买食品,致使何莉春长期处于饥饿之中,严重缺乏营养,身体日渐虚弱。另外,监狱还以疫情为由剥夺了家人接见、打亲情电话和通信的权利。家人聘请律师见何莲春,监狱为了掩盖罪恶,还以种种借口刁难、剥夺了律师会见何莉春的合法权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何莉春被劫持到曲靖市麒麟区廖廊派出所期间。被警察强迫脱光衣服侮辱搜身,关押在审讯室,不给吃饭、喝水。由于何莉春拒绝摘下800度的眼镜,遭到协警野蛮推拽,并且背铐着锁在审讯椅上,使何莉春动弹不得,要求上卫生间也不允许,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解开手铐。 第二日何莉春又遭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五个警察(三男二女)审讯,被七八个警察按住采DNA血样、拍照,还将她按倒在地上,警察不断给何莉春脚掌心挠痒、折磨她,使何莉春痛苦不堪。致使何莉春的两手腕、手臂到处青紫、肿胀,右大腿、左膝盖处青紫。

酷刑演示:背铐(苏秦背剑)

四、母亲在思念女儿的悲伤中去世

何莉春二零零九年关押在蒙自县看守所期间,由于不认罪,遭到警察酷刑折磨,被加戴10公斤重镣达一个月,二零零九年五月底何莲春开始绝食反迫害,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去看她时,见她整个人已经完全变了样,母亲心疼的哭了。从此后一直放心不下狱中的女儿,常常失眠和不思饮食。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父母和妹妹好不容易见到关押在女二监的何莲春,父母亲眼看到何莲春就像从垃圾里出来的一样,浑身脏兮兮。何莲春向父母诉说了自己被殴打的遭遇,说经常只能用开水泡一点饭吃,水不够喝,不得洗澡。家人叫她买点营养品吃,她说监狱不给不认罪严管的人买。她还说小便不正常,常常很急,去解又只能解出一点点,这是因为狱警强迫她认罪(转化),不报告就不给上厕所,憋成这样的,她还透露了2012年的时候,因为她不认罪,有10个月的时间不给她洗漱、用水。

为此,父母曾经聘请律师控告女二监的违法行为,从此以后监狱以何莲春暴露监狱情况为由,剥夺了家人探视。现在监狱又以疫情为理由,拒绝了父亲对何莲春及何莉春的探视。

母亲再次看到女儿遭到的折磨后,更加牵挂被关押的女儿何莲春,身体越来越差,因思念过度成疾,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在牵挂女儿的悲伤中去世。

在此呼吁善良、正义的人士,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国大陆目前已经进行了22年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给予关注;对那些还在侵犯人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进行追责!

再次善劝那些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和不法分子,善恶必报,人不治天治。报应来时,你们怎么面对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就凭是执行上级命令的托词就能推脱责任了吗?!人做的事最终都得自己去面对,造下的罪恶都得自己去承担。现在你们唯一的希望,立即停止迫害,尽你们所能善待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得到神的宽恕。

有关责任人:

红河州中级法院
电话:0873-3053704、3053705(办公室)、3053707
红河州司法局2人
蒙自市公安局赵警察:13577312715、18987386509
石屏县政法委书记张建民:1388735649
石屏县宝秀镇书记何凯和一个女镇长
石屏县宝秀镇综合办张祥武:13769308259
石屏县宝秀镇派出所所长白志伟:135299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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